股票期貨契約調整說明
一、契約調整情況
依據股票期貨契約交易規則第21條規定,標的證券之發行公司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將調整該契約之條件,並於調整生效日前公告調整之內容:
(一)分派現金股利。
(二)以資本公積或盈餘轉作資本。
(三)現金增資。
(四)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五)消除累積虧損之減資。
(六)其他致使股東所持股份名稱、種類或數量變更,或受分配其他利益之情事。
二、調整內容
(一)調整約定標的物
契約調整係根據標的證券異動情形,調整股票期貨「約定標的物」內容,說明如下:
契約調整情事 |
契約調整後約定標的物 |
分派現金股利 |
2000股除息後標的證券 (約定標的物不含現金股利,契約調整生效日前一營業日收盤持有部位者,應於調整生效日就現金股利數額,調整買方權益數加項及賣方權益數減項,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
分派股票股利 |
2000股除權後之標的證券+2000股標的證券受配發之無償增資股票或新股權利證書 |
現金增資 |
2000股標的證券+2000股標的證券可獲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
合併後 為消滅公司 |
存續公司為已上市股票期貨標的證券:約定標的物 為2000股消滅公司股票換領存續公司股票之數 |
存續公司非已上市股票期貨標的證券:已消滅公司 股票為標的證券之股票期貨應終止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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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累積虧損 的減資 |
2000股依減資比例減少後之數 |
註1:分派現金股利之調整方式自2011年5月3日生效。
註2:有關減資退還現金之契約調整方式則比照分派現金股利之契約調整方式辦理。
(二)調整契約乘數及開盤參考價
另配合股票期貨進行「約定標的物」調整時,將同步調整「契約乘數」(僅除息不調整契約乘數),及「開盤參考價」,說明如下:
1.契約乘數:為調整後「約定標的物」中,標的證券「股數」
2.開盤參考價
契約調整生效日開盤參考價 = (S-D) / (1+m)
S:期貨前一日結算價
D:現金股利
m:無償配股率
3.舉例說明:
假設A公司股票期貨契約單位原為2,000股股票,若公司每股配發1元現金股利,契約調整後:
(1) 契約乘數
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不含息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仍為2,000。
(2) 開盤參考價
若公司股票期貨前一日結算價為25元,則契約調整生效日開盤參考價為24元(=25-1)。
假設B公司股票期貨契約單位原為2,000股股票,若公司每股配發2元股票股利、1元現金股利,契約調整後:
(1)契約乘數
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400股不含權息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同時調整為2,400。
(2)開盤參考價
若公司股票期貨前一日結算價為25元,則契約調整生效日開盤參考價為20元(=(25-1)/(1+0.2))。
(三)調整契約代碼及加掛標準型契約
股票期貨契約調整時,除股票期貨標的證券僅除息外,原則上,將於契約調整生效日調整原契約代碼,並加掛標準型契約(2,000股),舉例說明:
1. 假設C公司股票期貨(CAF)契約單位原為2,000股股票,若C公司每股配發2元股票股利,契約調整後:
(1) 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400股除權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調整為2,400,同時將原契約代碼CAF調整為CA1。
(2) 同時加掛2,000股標準型契約(契約代碼CAF)。
2. 假設D公司股票期貨(CBF)契約單位原為2,000股股票,若D公司每股配發1元現金股利,契約調整後:
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不含息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2,000,契約代碼不調整仍為CBF,不加掛標準型契約。
三、綜合案例
1.除息: 假設台化(1326)100/7/8每股配發現金股息4.5元。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除息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2,000。前一日台化期貨7月份契約結算價為77元,則: ■ 100/7/8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契約代號仍為【DGF】 ■ 調整後契約【DGF】 ■ 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除息後股票 ■ 7月DGF開盤參考價:72.5(=77- 4.5) ■ 7月DGF契約價值:(7月DGF期貨價格x 2,000)元 ■ 調整生效日前一營業日收盤留有部位者,於調整生效日開盤前調整: (1)買方權益數加項:+9,000(4.5×2,000) (2)賣方權益數減項:-9,000(4.5×2,000) 使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下調至72.5元而受影響(開盤參考價下調影響買方-9,000(72.5×2,000-77×2,000)、賣方+9,000)。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2.除權: 假設中信金(2891)100/8/31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5元。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100股除權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2,100。前一日中信金期貨9月份契約結算價為21元,則: ■ 100/8/31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原契約【CNF】調整契約代號為【CN1】 ■ 調整契約【CN1】 ■ 約定標的物為:2,100股除權後股票 ■ 9月CN1開盤參考價:20元(=[21/(1+0.05)]) ■ 9月CN1契約價值:(9月CN1期貨價格x 2,100)元 ■ 新掛標準契約【CNF】 ■ 約定標的物:2,000股除權後股票 ■ 9月CNF開盤參考價:20元 ■ 9月CNF契約價值:(9月CNF期貨價格x 2,000)元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3.除息且除權: 假設宏碁(2353)100/7/15/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股票股利1元。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200股除權息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2,200。前一日宏碁期貨7月份契約結算價為80元,則: ■ 100/7/15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原契約【DSF】調整契約代號為【DS1】 ■ 調整契約【DS1】 ■ 約定標的物為:2,200股除權息後股票 ■ 7月DS1開盤參考價:70元(=[(80-3)/(1+0.1)]) ■ 7月DS1契約價值:(7月DS1期貨價格x 2,200)元 ■ 調整生效日前一營業日收盤留有部位者,於調整生效日開盤前調整: (1)買方權益數加項:+6,000(3×2,000) (2)賣方權益數減項:-6,000 使買賣雙方權益不因開盤參考價下調至70元而受影響(開盤參考價下調影響買方-6,000(70×2,200-80×2,000)、賣方+6,000)。 ■ 新掛標準契約【DSF】 ■ 約定標的物:2,000股除權息後股票 ■ 7月DSF開盤參考價:70元 ■ 7月DSF契約價值:(7月DSF期貨價格x 2,000)元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4. 消除虧損減資: 假設奇美電(3481)宣布100/9/26減資以彌補虧損,減資後每1,000股換發800股新股票,自9/26~10/8暫停交易。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1,600股減資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1,600。前一日奇美電期貨10月份契約結算價為32元,則: ■ 100/9/26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原契約【DQF】調整契約代號為【DQ1】 ■ 調整契約【DQ1】 ■ 約定標的物為:1,600股減資後股票 ■ 10月DQ1之10/9開盤參考價:40元(=32÷(1-0.2)) ■ 10月DQ1之10/9契約價值:(10月DQ1期貨價格x 1,600)元 ■ 新掛標準契約【DQF】 ■ 約定標的物:2,000股減資後股票 ■ 10月DQF開盤參考價:40元 ■ 10月DQF契約價值:(10月DQF期貨價格x 2,000)元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5. 退還現金減資: 假設中華電(2412)宣布100/9/26減資退還現金,每股退還現金2元,減資後每1,000股換發800股新股票,自9/26~10/8暫停交易。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1,600股減資退還現金後之公司股票,契約乘數為1,600。前一日中華電期貨10月份契約結算價為82元,則: ■ 100/9/26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原契約【DLF】調整契約代號為【DL1】 ■ 調整契約【DL1】 ■ 約定標的物為:1,600股減資退還現金後股票 ■ 10月DL1之10/9開盤參考價:100元(=(82-2)÷(1-0.2)) ■ 10月DL1之10/9契約價值:(10月DL1期貨價格x 1,600)元 ■ 調整生效日前一營業日收盤留有部位者,於調整生效日開盤前調整: (1)買方權益數加項:+4,000(2×2,000) (2)賣方權益數減項:-4,000 使買賣雙方權益不因契約調整而受影響(契約調整影響買方-4,000(100×1,600-82×2,000)、賣方+4,000)。 ■ 新掛標準契約【DLF】 ■ 約定標的物:2,000股減資退還現金後股票 ■ 10月DLF開盤參考價:100元 ■ 10月DLF契約價值:(10月DLF期貨價格x 2,000)元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6. 現金增資: 假設台泥(1101)100/11/11宣布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25,每股認購價為28元,每1000股可認購100股,繳款截止日為12/16。契約調整後,股票期貨之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台泥股票及2,000股台泥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契約乘數為2,000。 100/11/25契約調整,假設前一日台泥期貨12月份契約結算價為30元,則: ■ 100/11/25為契約調整生效日 ■ 原契約【DFF】調整契約代號為【DF1】 ■ 調整契約【DF1】 ■ 約定標的物為:2,000股台泥股票及2,000股台泥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 ■ 2,000股台泥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計算: ■ 若繳款截止日在最後結算日前:(繳款截止日台泥股票收盤價-認購價)x(2,000股台泥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可認購股數)。 例:若繳款截止日台泥收盤價為30元,則(30-28)x(2,000x(100/1000))=400元。 ■若繳款截止日在最後結算日後:(最後結算日台泥股票收盤價-認購價)x(2,000股台泥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可認購股數)。 例:若最後交易日台泥收盤價為30元,則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 =(30-28)x(2,000x(100/1000)) =400元 (註:可獲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若小於零,則不予計算。) ■ 12月DF1開盤參考價:不調整,仍為30元 ■12月DF1契約價值: ■到期時:12月DF1期貨最後結算價x2,000+2,000股股票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 ■非到期時:12月DF1期貨價格x2,000。 ■ 新掛標準契約【DFF】 ■ 約定標的物:2,000股增資後股票 ■ 12月DFF開盤參考價:30元 ■ 12月DFF契約價值:(12月DFF期貨價格x 2,000)元 ■ 其他月份比照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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