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 劃出逃命線

房地合一課稅劃出「逃命線」,日出條款再放寬。財政部預定,新制施行日為2016年,今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不動產,符合持有滿二年的條件,即使是在新制施行後出售,一律免除按實價課稅。

依據統計,施行首年,多達99.94%的房屋仍沿用舊制,採取房、地分別課稅。換言之,全台每1萬棟房屋,首年只有六棟需要按實價課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昨(12)日宣布房地合一課稅方案,維持輕稅、防弊原則,自住不限一屋,售價4,000萬元以內,六年內享有一次免稅優惠;短期炒房與外資等非居住者,稅率拉升至30%,與一般17%的分離稅率形成區隔。

財政部版提出後,接下來的戰場將在立法院。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表示,行政院暫不會核定財政部房地合一方案,要等國民黨完成黨政平台溝通後,才會將方案送進立院。為了廣徵外界意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今將召開房地合一公聽會。

財政部版課稅方案決定將房地合一施行範圍大幅限縮,僅將施行日(2016年)後取得的不動產納入實價課稅範圍;施行日前(今年12月31日)取得的房產,則設定限售條款,符合持有滿二年再出售的條件,即使出售時點跨越新制,亦僅需沿用舊制繳稅。

舉例來說,甲在今年2月13日買進一棟A房產,2016年房地合一制施行,甲只需在2017年2月13日持有滿二年後出售,就不在房地合一課徵範圍。但若甲在房地合一施行後出售A房產,不僅是新制課徵對象,因持有未滿二年,還會被按30%的稅率課徵房地合一稅。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制需確保廣大的中產階級不受影響,加上全台自有房屋持有率高達85%,課稅範圍拿捏必須謹慎。房地合一制施行後,維持新、舊制並行的課徵制度,估計首年稅收與課稅標的僅26億元及6,311棟,至第十年時,國庫取自房地合一的稅收即會高達143億元,約有7萬棟要按新制繳稅。

張盛和指出,新制一般稅率雖為17%,但包括個人或營利事業出售房產,新制施行後的所得稅負均會高於現制。他舉實際案例,A出售持有八年的房地獲利207萬元,現制下,所得稅與土增稅合併繳交8.9萬元,租稅負擔率4%,改制後同樣是A的案例,房地合一稅與增值稅合併要繳27.7萬元,負擔率提高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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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報秘書/房地合一

「房地合一」課稅,是指房屋及土地需以合併後的實際售價總額,扣除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所得稅。

我國現行房產稅制,採取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不動產在持有或買賣階段,據以課稅的稅基是以政府公告價格為準,因偏離市價水準,無法真實反應稅負。

「房地合一」課稅用意,在使房產買賣的增值利益能夠劃一。

藉此取代目前土地交易利得按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房屋交易利得按實價課徵所得稅的雙軌制,達到不動產交易利得實價課稅目的,並防杜投機者藉由分拆房、地價格避稅的行為。

台灣目前正在推動的房地合一課稅制度,維持土地課徵增值稅的機制不變。

FROM:聯合新聞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1&art_id=706048&ref=tab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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