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 女王((電子發票存手機 今天起試辦)) @ 期貨手續費 選擇權手續費 MultiCharts 7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12.03.01 02:36 am
手機號碼也可以成為電子發票的載具了。今(1)日起,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開放民眾以手機號碼申請專用條碼,消費時只要出示條碼,即可索取電子發票。
以手機號碼做為電子發票載具,預計試辦四個月,7月1日起所有加入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均可接受手機條碼做為索取電子發票的載具。
有意申請者,只須在整合服務平台上的申請專區,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十秒內即可在手機收到驗證碼簡訊;之後在整合服務平台輸入手機號碼及驗證碼,即可自行列印出一組專屬該手機號碼的條碼。手機條碼為共通性載具,日後消費時,即可憑條碼索取電子發票。
全文網址: 電子發票存手機 今天起試辦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6931962.shtml#ixzz1nozqYl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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